法蘭西斯培根,留有名句「知識就是力量」的哲學家,其實毫無疑問是個博學家。涉及領域出哲學尚包括政治、法律、演說、寫作等諸領域,當時代的哲學家或思想家一個很迷人的優點就是不偏狹,不會只聚焦在某一個限定的領域,不論科學或哲學。但是現代可能因為學術發展的必要,使得很多學者都走上學科專化的路。有好有壞此處略過不談。
培根這本著作集合了對各個領域的58篇散文,從這些散文可得見出一位卓越的哲學家、思想家,對各種議題的探究和卓見,讀來饒富意趣。
以下針對這58篇散文進行重點摘要:
1. 論真理:錯覺與假象總是能取悅世人,然而真理才能通過考驗,給人帶來實質的幫助。
2. 論死亡:「伴隨死亡而來的,比死亡本身更可怕。」
3. 論宗教之統一:宗教之統一能帶來和平,在共識下的些許差異則可允許。
4. 論復仇:聰明人著眼於當前與未來,對過去耿耿於懷無異捉弄自己。
5. 論厄運:幸運令人嚮往,但厄運令人驚嘆。在厄運襯托下,善良更顯明朗。
6. 論偽裝與掩飾:上策是守口如瓶、不動聲色,貫徹坦蕩的名聲;中策是欲擒故縱、適當掩飾;下策是不得已之時才故弄玄虛,造假偽裝。
7. 論父母與子女:偉大功績常出自無子嗣之人,其往往更在意後世。父母待子女應確保權威,卻不該過於吝嗇。可及早為子女安排學業、職業,但不應過分順從子女的嗜好。(培根的看法可能有點過時,從現代觀點看,人的興趣雖然有可塑性,但是也有蠻強的天性在裡頭)
8. 論結婚與獨身:妻室兒女乃成就大業之負累。妻乃青年者的情人,中年者的伴侶,老年者的護士。
9. 論嫉妒:嫉妒是最卑劣、墮落,最糾纏不休的一種情感。在各方面皆想爭強奪勝者,嫉妒永不止歇。
10. 論愛情:愛情與智慧不可兼得。過分重視愛情者,皆願放棄智慧與財產。若有人不得不接受愛,能將其擺在適當位置,使之與人生重要使命分開,則此人處理愛情最為妥當。
11. 論高位:居高位者是國家、輿論、職權的公僕。為官之初應以優秀優秀楷模為模仿,之後再以自己為典範。為官者四大惡習是:拖沓、粗暴、私情、受賄。
12. 論勇氣:運籌帷幄時需有預見風險的能力,執行行動時則需有衝破一切阻撓的勇氣。
13. 論性善:有些人天生就具有從善的傾向,另一方面,人間亦有一種天生的惡意。
14. 論貴族:君主國若無貴族,則更加專制,然相比之下,民主國則更為安寧。
15. 論叛亂騷動:防止叛亂的第一種方法是消除貧困、減少貧富差距;第二是讓民眾宣洩不滿;第三是懷柔、分化民間的菁英領導者。
16. 談無神論:虔誠能使人獲得人性本身不具有的力量與信心。
17. 論迷信:迷信是由宗教的腐敗所產生。
18. 論旅行:旅行是年輕人應受之教育,年長者應備之經驗。能增長見識,結交優秀人物,觀察國力民情。
19. 論帝王:帝王奢求之事不多,害怕之事卻不少。身為凡人,得享神之尊貴;既有無上之權力,同時也有非凡之責任。
20. 論忠告:君王應能公開納諫,而私下求建言。與其把欲決之事告訴每一個顧問,不如徵詢適當之人。
21. 論時機:時機難得易失,且失不在來。智者應先明察秋毫,繼而迅速行動。
22. 論狡詐:狡詐是畸形之智慧。其方法例如察言觀色、拐彎抹角、欲擒故縱、明褒暗貶...多不勝數。然非正道。
23. 論小聰明:為私利破壞公利的小聰明,是一種敗壞的智慧。
24. 論革新:操之過急的革新易帶來破壞,但亦不可守舊而忽視新事物帶來的益處。
25. 論求速:凡事需經過籌畫、討論、實施三個步驟,欲速則反而更遲完事。
26. 論貌似聰明:虛有其表者常喜歡對任何事鄙薄批評,掩飾自身的無知。即便任事稍顯愚鈍之人,也勝過任用虛有其表者。
27. 論友誼:沒有真正的友誼,世界如同一片荒野。朋友能紓暢情懷,能增廣智慧,能互助合作。
28. 論消費:支出為收入一半,可保無虞。支出為收入三分之一,可變富有。日常支出宜謹慎,一次性支出不妨慷慨。
29. 論真正的強盛:國家之真正強盛,不在於疆土與人口,而在於尚武精神,如同人需時時運動。
30. 論養生之道:養生之道不可「因無害而為之」,而應該「因無益而不為」。心胸開朗、保持愉快、作息正常、按時運動,乃延年益壽訣竅。而避免忌妒、憂憤、悲傷等負面情緒,常保樂觀、愉悅、好學等正面情緒,更有助益。
31. 論疑心:無知易使人生疑心。辦法是應多了解狀況,而非藏起疑惑。
32. 論辭令:善於辭令者能打破沉默、調解敵對。善談者應有抑揚頓挫,時而調侃、時而問答、時而認真。主人應讓每位來賓皆有發言機會。交談應減少提到自己。議論時應對事不對人。說話中聽比滔滔雄辯更重要。
33. 論殖民地:拋棄殖民地發展是最大的罪惡。
34. 論財富:財富如同輜重,雖不可匱乏,也不應為此而耽誤使命。
35. 論預言:多不勝數預言幾乎不曾靈驗,只是一些無聊份子編織的謊言。
36. 論野心:欲求高位者一為佐政濟世,二為攀龍附鳳,三為發財致富。擇人應選熱衷於職務者,而非熱衷於職位者。
37. 論戲劇和比武會:對唱宜高雅,不可矯媚。
38. 論人之本性:唯有養成習慣才能改變並克制人之本性。
39. 論習慣和教育:想法取決於性格;言論來自於受教;而行為端視其養成的習慣。青少年時期起培養習慣是最好的,培養習慣即為「教育」。
40. 論機運:得機運者,並非純靠運氣,也需有相應的特質。
41. 論有息借貸:適當的有息借貸,有利於商業,應合法並管束之。
42. 論青年與老年:青年更適合創造而非判斷,更適合執行而非決策。老年人則多謀少斷,甘於平庸。用人之道宜老少兼顧。
43. 論美:氣質之美勝過容貌之美。
44. 論殘疾:略有殘疾者可能激勵起過人的勤奮。智者尤其如此。
45. 論建房:建房首重功能,美觀其次。
46. 論園林:種花植物為最純潔、最令人神清氣爽之嗜好。
47. 論交涉:先觀察對方,再利用對方。不要開門見山。
48. 論門客與朋友:交友首重品德,其次才能。
49. 論請求:不知所求之事價值與否,是頭腦簡單,不知所求之事正當與否,是缺乏良知。
50. 論讀書:讀書能怡情養性、增廣見聞。經驗豐富者能任事,但博覽群書者方能廣博。整日讀書是懶散;言必堯舜是矯揉造作;盡信書言是學究白癡。讀書,務實者鄙夷之,思想單純者仰慕之,唯英明睿智者運用之。讀書能充實內在;討論能活化思緒;寫作能訓練嚴謹。讀史助明智;讀詩助靈透;數學助專心精細;物理助深沉;倫理助莊重;邏輯助辯論;經院哲學助辨異;法律助推論。故讀書如藥方,各有其妙。
51. 論黨派:國事應首重公益,次涉黨派。
52. 論禮節俗套:處大事不拘小節,然待人接物亦不可無理。
53. 論讚譽:有益的讚譽應適時、適度,不宜庸俗。
54. 論虛榮:讚賞他人便是讚賞自己。
55. 論榮譽名聲:第一等榮譽歸於江山創立者;第二歸於立法者;第三歸於救國者;第四歸於開拓者或保衛者;第五歸於治世者。
56. 論法官職責:人民幸福乃最高法律。法律若不以保障人民幸福為目的,便是刁難人民的陋習。
57. 論憤怒:憤怒乃人之常情,但應節制適時適量。不可在憤怒之下做出不可挽回的事。不要在他人心情不好時再添憤怒。
58. 論世事變遷:世事不斷變化,萬物有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