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18日 星期四

彼得杜拉克(Peter Druck):管理的實踐(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) — 組織的管理結構

 


組織的類型

    組織的結構不能只是理論空談,而必須依照實際的需求來決定。

    企業結構的設計有三大環節需分析:活動、決策、關係

    生產活動才是目的,組織結構只是手段。不能人而設事,也不能因為組織結構而設事。(因為有這個單位,不代表這件事是必要的)

    一個企業需徹底分析其活動,才能了解究竟有哪些工作需要執行。

    決策應視其影響時間、影響廣度、影響類型、屬於例行或是突發等因素來決定決策方式。影響時間越長,層級越高。受到影響的單位,都應有決策權。原則性的問題,應報交上級,

    決策權應該盡可能的下放,讓實際執行的第一線人員盡可能有決策權

    向上關係是最主要的,因為主管必須能了解下屬要交付的任務是甚麼。其次是向下關係,主管必須能讓部屬知道必要的資訊,例如讓行銷知道製造部門的重要訊息,反之亦然。最後是橫向關係,跨部門間能夠有默契的合作,既獨立運行又配合良好。

    要言之,活動分析(該如何分工)、決策分析(誰來決策)、關係分析(合作模式),這三個分析應盡可能簡單精要,但必不可少。


組織的建立

    越有效的組織,結構越是簡單直接,讓各種活動結果有利於企業績效

    1. 企業組織的架構,必須有利於企業績效。管理者的需求量,應以企業運行的角度來理解,而不是以專業能力標準或行政技能標準來安排。

    2.組織結構必須維持最低限度的管理層級,並設計盡可能短的管理鏈。以達到效率。如果企業為了給予恩惠而增加虛位,最後只會造成權責不分

    3. 組織必須有培養高階幹部的意識。管理者與資深專家的職責是不同的,成為某部門的專家是必要的,但如果太久沒有被嘗試提拔,眼光就可能變得狹隘,只重視自己的專業領域。因此應該讓有管理需求、但又沒有太過重要的管理職,讓儲備幹部有機會磨練。

    

    組織結構的兩種原則:分別是功能式(水平)和聯邦式(垂直)。

    聯邦式部門可以獨立自主運行,甚至有自己的市場、產品、盈虧。功能性部門則是按照應贏過程中的主要階段,來進行分門整合。

    絕大多數企業都有功能性分層,但當企業大到一定程度,聯邦式分層就變得必要。

    功能性組織的設計不能只是照搬理論,必須依照實際的需求。「不要讓活動配合機器,而是讓機器配合活動」,因為思想資訊傳遞的成本比搬運機器更高。如果不同部門都需要影印機,那就買兩台,而不要另設一個影印部門。

    功能性組織的問題在於敝帚自珍效應,每個經理都認為自己部門的功能是最重要的。功能的目標應該以企業目標為依歸,而不是以自身為目的。

    聯邦式組織的優點是能讓部門獨立自主、自負盈虧。他也能讓有心發展的人才有更多的開拓機會,而不是待在功能性組織中持續做相似的事。此外,聯邦式不會讓無效率的部門影響有效率的部門。它也有足夠的彈性讓不同的部門用多元的方式來營運。    

    常見的聯邦式分部例如不同地點的工廠、分店、分部等等。分部應該要有良好的領導者,足夠的自主權,成長潛力,並且能與分部互相良性競爭,而非強迫合作。

    聯邦式分工(垂直)與功能式式分工(水平)應該互相協調。當一個功能式部門直達主管的層級超過兩層以上時,就應該成立一個聯邦式部門給予分權。這是為了不要讓官僚風氣影響了營運效率。

    因此,聯邦式組織的績效適合以實際數字來評比;而功能性組織適合以目標來評比。


    為了讓管理者為公司盡心盡力,公司必須獎勵績效卓著之管理者,如此一來,公司與管理者的利益才達成一致。普遍來說,每個人都要有能獲得晉升和獎勵的機會。


    組織不健全(組織生病)比健全要容易判斷得多,其有些共同徵兆。1.管理層級過多,這會造成溝通成本過高、權責不清、會議過多等弊病。2.過多「溝通管道」,而非直接溝通。3. 失衡的員工年齡結構,這會造成管理斷層,經驗無法承接。

    最後,健全的組織結構不保證良好的營運,但是不健全的結構必導致營運不良。


企業規模

    在權責分工不明、一人兼多職的小企業中,最容易發生無組織情況。因此,對於職場新人來說,到大公司還是比較有保障一點,至少其架構有一定的組織度。

    企業的大小不能以絕對人數作判斷,製造業動輒數萬人員工,但顧問業上百人就算大規模。

    小企業通常只需要功能性部門,而企業越大,對聯邦式部門的需求越高。此外,大企業的經營團隊也傾向為團體而非個人。

    企業的人數並無限制,沒有人太多的問題,關鍵在於層級,當層級來到6、7以上時,表示太大了,這會造成溝通的成本過高。此時經營者必須懂得如何分割企業。

    中小型企業對於管理的需求有時是更多的,但是資源卻相對較少。另外,中小企也可能因為家族企業的緣故,使得高層思想相對狹隘,發展受阻。

    特大型的企業則要注意公司內的新陳代謝,不要讓悠久固化的傳統導致了守舊封閉,也要讓新來的一份子有施展的機會。

    公司為了自身利益,應該多鼓勵分部管理者多參加外界重要活動。一個宣稱「為公司而活」的忠誠者,對他自己和公司反而都是一種危險。

    對智囊、幕僚的角色要特別留意,因為他們通常可能是一個領域的專家,但缺乏整體的視野,並且在沒有實際執行事務的情況下,建議也可能變得片面,會執著於能夠通行全公司的理論,而不顧現實。

    公司組織的管理,不能等到公司長大後才開始設想。如果過度集權,到最後主政者將被雜物淹沒,無法做好管理的工作。如果只是將管理職交給公司早期的元老或功能型主管,則可能有不適任的問題。因此,應提早準備好培養管理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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